2.审核申请材料。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申报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无误。具有下列情形的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不得涉及教师敏感信息及隐私。
3.报送申请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补充完善教师申请表相关内容,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见附件3),并将公示无误的名单及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于7月 31日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后于8月20 日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后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按照申请表、损失认定材料(医疗票据、事故鉴定等)、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制成一份PDF 文件,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省+市+县+学校名+教师名”
5.总结当年工作。当年工作完成后,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总结,省教育厅汇总后于年底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送。工作总结应包括当年最终确定的资助金额、资助教师人数、资助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好的做法及典型案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
重点关注申报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合肥学慧教育 (atxuehui.com)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合肥学慧教育 (atxue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