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各学区(联盟校)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扎实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教教育工作。
1、模范佩戴安头盔。9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开始在城乡路口、卡点严查骑行电动自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进行查纠并通报单位,请局全体干部职工,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同时教育好家人和亲友,与盔同行,安全出行。
2、规范使用安全带。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员工驾(乘)机动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教育学生乘坐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有校车的校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查处驾乘校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
3、开展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各学校、幼儿园,开学后要立即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今后,每学期开学初,要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平安出行。
4、开展各类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校园广播、安全课、安全主题班会和集中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发放一封信、邀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包括“一盔一带”在内的各类交通安全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