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欺凌事件除去以上基本要素特征外,往往还同时具备“存在围观者”和发生地点“不限于校内”两个附加特征。严格地讲,“典型欺凌”只是“标准欺凌”的充分版,其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标准的、典型的欺凌事件。
单独使用“学生欺凌事件”时,所指均为“标准/典型欺凌”事件。
学校在确定标准欺凌事件后要对围观者、事件发生地点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围观者的构成情况和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以便采取更为恰当的措施和策略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
在认定存在围观者并确定实际发生地点之后,即可将该事件判定为典型欺凌事件,即充分的标准欺凌事件。
围观者对学生欺凌事件的持续发生具有一定的促成作用,并对学生欺凌事件造成的后果具有放大作用,因此在防治欺凌问题上,特别是在善后辅导工作中,需要对围观者这一要素予以特别重视。
事件发生地点则是学校在预防欺凌问题方面需要特别加以防控的地方,
本书制订的善后恢复机制,主要是指在处理事件之后,除去对学生欺凌事件双方当事学生进行追踪辅导以外,还要针对围观者甚至全校师生进行辅导和教育,以彻底消除学生欺凌事件造成的各种影响。